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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智慧財產法院 108 年度民營訴字第 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營業秘密損害賠償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營訴字第6號 原   告 禾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水來 訴訟代理人 呂宗達律師       曾煜騰律師 被   告 川閎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林清洲               號 被   告 邱顯丁               號2樓       徐坤弘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林筠傑律師 被   告 韓麗雯       邱顯金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陳永來律師       魏雯祈律師       林青慧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秘密損害賠償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呂正仲依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8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林惠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葉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