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民營訴字第8號
原 告 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
公司」經合併後為消滅公司)
蘇怡佳律師
曾雅玲
被 告 東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一 人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羅名威律師
吳俐萱律師
沈盈汝律師
王裕文律師
被 告 湯友信
訴訟代理人 蕭萬龍律師
被 告 李祈祥
訴訟代理人 陳忠儀律師
陳家祥律師
被 告 蕭怡珊
訴訟代理人 黃敬唐律師
複 代理 人 劉尹惠律師
被 告 邱黃雅雯
訴訟代理人 黃慧萍律師
被 告 享沅國際有限公司
兼 上一 人
法定代理人 許哲憲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趙立偉律師
徐欣瑜律師
被 告 鄒佳潔
廖瑞宴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楊明勳律師
柯志諄律師
蔡健新律師
訴訟代理人 鍾瑞楷律師
本件應改由技術審查官李京叡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
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
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 日
智慧財產第一庭
法 官 吳俊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