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民專訴字第36號
原 告 美商‧肯帛股份有限公司
(Crank Brothers, Inc)
(Barbara Bigolin)
輔 佐 人 彭建國
訴訟代理人 楊益昇律師
蘇育正律師
被 告 野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賴蘇民律師
孫德沛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於民國111年12月31日歸建,改由技術審查官譚漢民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
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6 日
智慧財產第三庭
法 官 王碧瑩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