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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智慧財產法院 110 年度民著訴字第 2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民著訴字第25號 原   告 雲貫有限公司(原名:雲貫系統開發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林志全 訴訟代理人 許鳳紋律師 被   告 尼奧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倪仲傑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 劉季涵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   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9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官 林惠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張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