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民專上字第19號
上 訴 人 液態空氣喬治斯克勞帝方法研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L'AIR LIQUIDE-SOCIETE ANONYME POUR L'ETUDE
ET L'EXPLOITATION DES PROCEDES GEORGES CLAUD
)E
施汝憬律師
訴訟代理人 汪家倩律師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吳韶淳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
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
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智慧財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彭洪英
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曾啓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