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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1 年度民營訴字第 5 號民事裁定
111年度民營訴字第5號 原 告 光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複 代理人 楊啓元律師 被 告 王穎嘉
曌嘉科技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孫少輔律師 複 代理人 蔡美君律師 被 告 陳美鳯
複 代理人 林桑羽律師 陳彥妏律師 劉曉穎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營業秘密 損害賠償等(勞動)事件, 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0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審理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2 日 智慧財產第五庭 法 官 李郁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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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