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民專訴字第25號
原 告 義大利商技術探測股份有限公司
(Technoprobe S.P.A)
法定
代理人 Roberto Alessandro Crippa
黃仁宜律師
複 代理 人 沈建宏專利師
訴訟代理人 洪振盛律師
郁宗勳專利師
陳柏宇專利師
被 告 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馬宏燦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馮達發律師
鍾薰嫺律師
康書懷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於民國114年3月9日歸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指定技術審查官顏俊仁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
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六、於查證人實施查證時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智慧財產第一庭
法 官 陳端宜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