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民全字第4號
聲 請 人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
相 對 人 黃仁傑
吳奕驊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聲請人聲請假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如附表所示註冊第00123791號、第01587935號、第01658573號、第02312068號、第00044908號、第00044981號、第00053505號、第00053556號、第00121827號、第00893356號、第01438652號、第01584994號「誠品」商標(依序為
系爭商標1至12,下合稱系爭商標,指定使用類別詳如附表所示)之商標權人,
迄今仍在商標權期限内,且系爭商標「誠品」二字多次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法院認定為著名商標。
詎相對人等未經聲請人同意,以「誠品徵信社」作為商號名稱,並使用「誠品徵信」、「誠品徵信社」作為商標經營各項業務,且在其官方網站、Facebook、Instagram及Google map上,以斗大、醒目之「誠品徵信」、「誠品徵信社」作為企業經營之識別標誌;又「徵信」、「徵信社」為服務描述,其使用之商標圖樣中,具識別性之「誠品」二字,與系爭商標之讀音、外觀均完全相同,顯然
是以相同或近似於系爭商標之文字為商標標誌,並提供同一、類似於系爭商標1至4之指定使用服務,而有致相關
消費者混淆誤認
之虞,構成商標法第68條之侵害商標權行為;再相對人等前開所為,亦將使系爭商標5至12強烈指示單一來源之特徵及吸引力遭減弱或分散,使系爭商標給予消費者從高度指示單一來源為聲請人之獨特性印象,逐漸趨於模糊並遭稀釋成可能來自於聲請人或相對人二個以上不同來源,抑或使一般消費者認為其與聲請人公司為同一來源或雖不同來源但存有關係企業、授權關係、贊助關係或一定聯繫關係的錯誤聯想,有致生混淆誤認之可能,已有致聲請人信譽受到影響或減損系爭商標識別性之虞,自有商標法第70條第1、2款之視為侵害商標權行為。復據相對人等網站資料,可知其有8個營業區、並有價目表、員工薪資等說明,依相對人等所給付之員工薪資觀之,其每月營業額至少有新臺幣(下同)20萬元利潤,而相對人等經營約60個月,其營業利益至少1200萬元,是聲請人所受損害顯然超過400萬元。另誠品徵信社之資本額僅10萬元,且其登記地址所在之建物亦
非誠品徵信社或
本案相對人之自有財產,足見相對人等用以經營誠品徵信社之資產有限,且並未為誠品徵信社購置
不動產,之後不易查明資產所在;而相對人吳奕驊近日又有受玉山銀行透過法院向其追討115萬餘元之借款及4萬5千餘元之信用卡債之情形,更可推知相對人有無法或難以賠償對聲請人所負債務情形,聲請人之
債權實有不能
強制執行之危險,而有受保全之必要。另相對人黃仁傑初始指揮相對人吳奕驊出名登記為負責人,隱身幕後以規避自身責任,並在聲請人提起民事訴訟後之訴訟程序進行中,私下再次變更誠品徵信社之登記負責人,已足可推知相對人黃仁傑無意負擔企業經營者之責任,並且有意規避聲請人之
求償,是若未准予為假扣押,則日後當聲請人獲勝訴判決時,當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等語。
爰聲請願提供現金或國內金融機構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作為
擔保,請求就相對人等所有財產於400萬元之範圍內
予以假扣押。
二、
按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
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項、第2項亦有明定。所謂請求,係指債權人已在或欲在本案訴訟請求之標的、數量及請求之原因事實;所謂假扣押之原因,則指
債務人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其情形不以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達於無
資力之狀態,或移往遠地、逃匿無蹤或隱匿財產為限;倘債務人現存之既有財產與債權人已釋明之債權相差懸殊,將無法或不足清償該債權,且債務人亦無意清償,則債務人日後變動財產之可能性無法排除,為確保債權之滿足,可認其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71、354號民事裁定意旨
參照)。又
所稱釋明者,僅係法院就某項事實之存否,得到大致為正當之
心證,即為已足,此與證明須就當事人所提證據資料,足使法院產生堅強心證,可確信其主張為真實者,尚有不同。是依當事人之主張及提出之相關證據,倘依一般社會通念,可使法院得薄弱之心證,信其事實上之主張大概為如此者,自不得謂為未釋明(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274號民事裁定意旨參照)。
三、
經查,聲請人主張相對人等有侵害或視為侵害系爭商標之行為,致聲請人受有財產上損害,而應連帶負
損害賠償責任
等情,
業據其提出系爭商標1至4之商標註冊簿、系爭商標之商標註冊號、誠品徵信社工商登記資料、相對人黃仁傑於本案訴訟中114年3月20日民事答辯㈠狀、誠品徵信社網站頁面資料、本院111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5號民事判決等件為證(本院卷第37至206頁),
堪認聲請人已釋明
本件假扣押之請求。
惟就假扣押之原因,聲請人僅以相對人等用以經營誠品徵信社之資產有限,且並未為誠品徵信社購置不動產,又相對人吳奕驊近日受玉山銀行追討借款與卡債,再相對人黃仁傑疑有無意負擔企業經營者之責任之虞,並提出誠品徵信社登記地址之建物謄本、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1502號判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22302號
支付命令等件為據(本院卷第207至212頁),然
上開證據資料均不足以證明相對人等有逃匿無蹤、隱匿財產之情形,或有其他將來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之情事。況誠品徵信社為獨資事業,該事業為出資之自然人單獨所有,獨資事業之債務應由該自然人負全部責任(最高法院100年度
台上字第715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是縱誠品徵信社之資產有限且無任何不動產,然相對人等個人亦應就誠品徵信社之債務負全部責任。再相對人吳奕驊雖負有個人債務,難即逕認其有規避債務、隱匿財產之情形;況且,其現有財產是否已瀕臨成無資力之狀況,或與聲請人之債權相差懸殊,將無法或不足清償滿足債權,亦未見聲請人提出釋明。至相對人黃仁傑雖有於本案訴訟進行中,復將誠品徵信社變更登記負責人之情事(本院卷第57頁),然相對人黃仁傑既曾為誠品徵信社之登記負責人,甚且為實際經營者,即無從因其將誠品徵信社變更登記負責人即規避其責任,尚難憑此即認有假扣押之原因存在。是以,依現有證據資料,聲請人並未提出相關客觀事證釋明相對人等有何隱匿財產、浪費財產、增加負擔、逃匿無蹤或就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達於無資力之狀態,復未具體敘明有何其他應准予假扣押之原因或提出其他任何能即時調查之證據,
揆諸前揭說明,
難認聲請人對假扣押之原因已為釋明,則縱聲請人陳明願供擔保,亦無從以供擔保補釋明之不足,其假扣押聲請
難認有理由,應予駁回。
四、
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
智慧財產第二庭
法 官 林怡伸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抗告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0條第1項但書、第5項所定資格之人之
委任狀;委任有前開資格者,應另附具各該資格證書及釋明
委任人與
受任人有上開規定(詳附註)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
附註: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0條第1項、第5項
智慧財產民事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應委任律師
為
訴訟代理人。但當事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具有法官、檢察官、律
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一、第一審民事訴訟事件,其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逾民事訴訟
二、因專利權、電腦程式著作權、營業秘密涉訟之第一審民事訴
訟事件。
三、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
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保全程序及前三款訴訟事件所生其他事件之聲請或抗告。
五、前四款之再審事件。
六、第三審法院之事件。
七、其他司法院所定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事件。
當事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當事人為
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經
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一項訴訟代理人。
附表(系爭商標1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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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123791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88年3月4日 註冊公告日:89年6月1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42類:訴訟代理、代理智慧財產權、代理工商、地政登記、代理國內外專利、商標、正字標記之申請及有關事務之處理、代理國內外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租讓、授權及有關之諮詢、民刑訴訟、軍法辯護、行政訴訟、國貿糾紛、海事案件、僑外投資、技術合作等有關 法律事項之代理、諮詢或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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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1587935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101年11月13日 註冊公告日:102年7月1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42類:建築設計、土木建築工程設計、大眾捷運工程設計、測量、環境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室內設計、舞台設計、地質探勘、地質研究、地質調查、冷凍空調工程技術之諮詢顧問、冷凍空調工程規劃設計、交通工程技術之諮詢顧問、節能領域的諮詢、建築諮詢、土木建築工程技術諮詢顧問、都市計劃、水利工程技術諮詢顧問、結構工程技術諮詢顧問、工程諮詢顧問、環境污染防治諮詢顧問、環保工程技術諮詢顧問、消防工程規劃設計、機械工程諮詢顧問、電信工程技術之諮詢顧問、電機工程諮詢顧問、電子工程諮詢顧問、機電工程技術之諮詢顧問、防盜設備工程規劃設計、自動控制系統工程規劃設計、視聽器材設備工程規劃設計、通訊系統及設備工程規劃設計、中央監視控制系統規劃設計、產品外觀設計。 第45類:大樓安全管理、大樓安全管理諮詢顧問、守衛服務、各種場所之安全保護、安全及防盜警報系統的監控、為安全目的之行李檢查、保全、為保護財產或個人所提供之安全服務、家事管理、管家服務、住家臨時看管、消防、工廠安全檢查、火災警報器出租、滅火器出租、保險箱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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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1658573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102年6月7日 註冊公告日:103年8月1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35類:為其他企業採購商品及服務、協助企業對外採購服務、提供各種產品之價格比較及評估、文字處理、電腦檔案管理、電腦資料庫管理、為他人提供電腦資料庫檢索、企業管理和組織諮詢、旅館經營管理、表演藝術家事業管理、運動員事業管理、專業企業諮詢、行銷研究諮詢顧問、行銷顧問、存貨庫存管理、企業營業點評估、為他人授權之商品及服務提供商業管理、提供企業加盟及連鎖經營管理之諮詢顧問、提供商業資訊、演藝經紀服務、市場研究及分析、企業調查、工商管理協助、對購物訂單提供行政處理服務、企業經營協助、企業管理協助、公關顧問、協尋贊助廠商、市場調查、市場調查顧問、意見調查、便利商店、眼鏡零售批發、育樂用品零售批發、自行車零售批發、自行車零件配備零售批發、手工藝品零售批發。 第44類:園藝、景觀綠化、景觀設計、草皮照料、除草、庭園景觀美化、盆景出租、造林、髮型設計、化粧、皮膚保養、美容、澡堂、三溫暖、提供水療浴池、衛生公共浴室、蒸汽浴、桑拿浴服務、露天溫泉浴池、健康溫泉浴場服務、日光浴服務、減肥塑身、美容諮詢顧問、按摩、芳香療法服務、配鏡服務、花環出租、花藝設計、花環製作、插花、食品營養諮詢、動物美容、寵物美容、提供有關動物美容之諮詢顧問、提供有關動物飼養之諮詢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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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2312068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111年9月1日 註冊公告日:112年8月1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45類:大樓安全管理;大樓安全管理諮詢顧問;守衛服務;各種場所之安全保護;安全及防盜警報系統的監控;行李安全檢查;保全;為保護財產或個人所提供之安全服務;家事管理;管家服務;住家臨時看管;消防;工廠安全檢查;火災警報器出租;滅火器出租;保險箱出租;各種服飾租賃;占星服務;婚友介紹;喪葬服務;偵探社服務;尋人調查;個人背景調查;婚禮安排服務;宴會會場佈置;開保險鎖;籌劃宗教集會;心靈輔導;寵物臨時照顧;旅館門房服務;代理智慧財產權申請及有關事務之處理;法律服務; 收養代理服務;系譜研究;提供流行時尚資訊;特殊場合釋放鴿子;私人信函的書寫;籌劃政治性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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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044908 商標名稱:誠品及圖eslite 申請日:78年10月2日 註冊公告日:79年6月16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08類:代理各種百貨、圖書、文具、圖畫、藝品之進出口貿易及經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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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044981 商標名稱:誠品eslite 申請日:78年10月16日 註冊公告日:79年6月16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08類:代理各種百貨、圖書、文具、圖畫藝品之進出口貿易及經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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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053505 商標名稱:誠品及圖 申請日:80年1月7日 註冊公告日:80年11月16日 商標圖樣顏色: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01類: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編譯,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出版,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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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053556 商標名稱:誠品及圖Eslite Vision 申請日:80年1月7日 註冊公告日:80年11月16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01類:代售各種藝文活動、展覽及比賽之入場券,代辦各種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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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121827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88年3月4日 註冊公告日:89年4月16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35類:廣告之企劃、宣傳、設計、製作、代理、宣傳品之遞送,代理進出口服務及代理國內外廠商各種產品之報價、投標、經銷、商情之提供,企業買收之仲介及有關之諮詢顧問、企業管理顧問、人事管理顧問,櫥窗設計、擺設之設計,公關,廣告宣傳器材租賃,為工商企業籌備商展、展示會、博覽會之服務、代理各種百貨、圖書、文具、圖畫、藝品之進出口服務及經銷服務。各種書刊、雜誌、文具、禮品之零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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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0893356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88年3月4日 註冊公告日:89年7月1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16類:事務用紙、噴出式紙帶、燙髮紙、果實保護紙、包裝紙、印刷紙、書面紙、繪圖紙、燙印紙、圖畫紙、美術紙、衛生用紙、紙餐巾、紙桌巾、紙手帕、座右銘、貴賓卡、會員卡、書籤卡片、日誌、簿本、通訊本、故事書、卡通書、筆記簿、記事簿、卡片、賀卡、書籤、書刊、廣告畫刊、工商日誌、使用手冊、指導手冊、資料手冊、日曆手冊、旅行指南、日曆、海報、紙袋、紙箱、紙筒、紙盒、紙製垃圾袋、膠帶、膠紙、膠水、漿糊、書套、書夾、書架、卡夾、筆、筆刷、筆盒、硯台、墊板、握筆器、紙鎮、自然科學教具、百科益智學習盒、紙製廣告牌、指示牌、毛筆、鋼筆、鉛筆、原子筆、彩色筆、簽字筆、鋼珠筆、鉛筆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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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1438652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99年3月9日 註冊公告日:99年11月1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09類:電子出版品、電子書、從網際網路下載之音樂、從網際網路下載之影片、從網際網路下載之書籍、從網際網路下載之圖片、電子手冊、電腦網路專用儲值卡。 第035類:購物中心、郵購、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為消費者提供商品資訊及購物建議服務、量販店、百貨商店、 拍賣、古董拍賣、珠寶拍賣、藝術品拍賣、網路拍賣、籌備商業性或廣告目的性的展示會、籌備商業性或廣告目的性的展銷會、展覽會場佈置、網路廣告設計、電腦網路線上廣告、電子廣告看板租賃、網路廣告看板租賃、廣告空間租賃、鐘錶零售批發、家具零售批發、家庭日常用品零售批發、室內裝設品零售批發、寢具零售批發、衛浴設備零售批發、電腦軟硬體及其周邊配備零售批發、文教用品零售批發、電器用品零售批發、化粧品零售批發、美容用具零售批發、食品零售批發、飲料零售批發、服飾配件零售批發、靴鞋零售批發、皮件零售批發、衣服零售批發、首飾零售批發、貴重金屬零售批發。 第041類:線上電子書籍及期刊之出版、提供電子刊物線上瀏覽服務、提供電子圖片線上瀏覽服務、提供線上音樂欣賞服務、提供線上影片欣賞服務、提供線上遊戲服務(由電腦網路)、為他人籌組娛樂或教育俱樂部、娛樂或教育俱樂部。 第042類:提供流行服飾時尚資訊、服裝設計、產品外觀設計、圖像藝術設計、網站規劃建置、為他人建置及維護網站、提供網路搜尋引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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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號:01584994 商標名稱:誠品 申請日:101年11月21日 註冊公告日:102年6月16日 商標圖樣顏色:墨色 指定使用類別及名稱 第041類:電影院;劇院;為他人籌組娛樂或教育俱樂部;書刊之出版;音樂廳;舉辦音樂競賽;音樂錄製;代售各種活動展覽比賽入場券;娛樂表演訂位;歌劇之演出;音樂會之籌辦;表演場所出租;劇場出租;錄音設備租賃;舞蹈之教授或指導服務;舞蹈及相關藝術之文教活動之策劃;知識或技術方面之傳授;舉辦各種講座;影片,錄影片,影碟片之製作發行;唱片製作;錄音帶製作;伴唱帶製作;電台育樂節目策劃;電視育樂節目策劃;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出版發行;線上電子書籍及雜誌之出版;電子編輯出版;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查詢;提供電子刊物線上瀏覽服務;代理各種書籍雜誌之訂閱;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翻譯;書籍出租;雜誌出租;舉辦教育競賽;舉辦各種學術及文化競賽;舉辦娛樂競賽;晚會籌劃(娛樂);舉辦頒獎活動;表演節目製作、演藝節目製作;安排及舉行音樂會;音樂之演奏;現場演奏、現場表演;藝人表演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