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民專上字第9號
上 訴 人 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羅秀培律師
林嘉興專利師
蔡亦強專利師
呂正忠專利師
陳有滕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仁宜律師
盧懷力專利師
陳柏宇專利師
謝慧嫻專利師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王仁君律師
李維峻律師
洪振盛律師
參 加 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法定代理人 廖承威
訴訟代理人 吳耿榮
孫文一
上列
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原指定
技術審查官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
歸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指定
技術審查官劉力夫依112年8月30日
修正施行前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
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智慧財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吳俊龍
法 官 陳端宜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