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民暫字第6號
聲 請 人 Technoprobe S.P.A 義大利商技術探測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
代理人 Roberto Alessandro Crippa
黃珮茹律師
林怡汝律師
顏均宇專利師
楊杰凱專利師
相 對 人 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應宜珊律師
呂紹凡律師
上 一 人
輔 佐 人 楊惠彬
代 理 人 馬鈺婷律師
洪珮瑜專利師
上列
當事人間
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指定技術審查官唐之凱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
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六、於查證人實施查證時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
智慧財產第二庭
法 官 王碧瑩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