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7 年度基小字第 134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7年度基小字第1347號 原   告 羅濟鵬 被   告 詹泯欽 被   告 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呂奇龍 上一被告 訴訟代理人 槐漢傑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9 月5 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 被告詹泯欽為受僱於被告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被告新北客運公司)之公車駕駛,被告詹泯欽於民國107 年 3 月29日上午8 時45分許,駕駛車號000-00號營業大客車( 下稱系爭大客車),沿新北市○○區○○路1 段往南港方向 行駛,與原告駕駛之878-M6號砂石車(下稱系爭車輛)同向 行駛,被告詹泯欽及原告當時停等紅綠燈,被告詹泯欽起步 時,系爭大客車將原告之系爭車輛右側照後鏡向前拖行破裂 損壞,導致系爭車輛之照後鏡斷裂毀損,修理費共計新臺幣 (下同)35,280元。為此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⒈被告應 連帶給付原告35,280元及按年息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⒉訴 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二、被告之抗辯略以: ㈠被告詹泯欽部分: 本件交通事故發生當時,雙方不是在靜止的狀態,事故發生 時兩造是一起行駛的,在行駛中,原告在我的左後方,當下 我有聽到一聲喇叭聲,我有將方向盤向右,但我發現後方有 許多摩托車,想要回正的時候就發生碰撞。本件交通事故我 覺得我沒有錯等語。並聲明: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㈡被告新北客運公司部分: 對原告提出之福輪企業有限公司維修清單、事故現場照片等 沒有意見,系爭大客車之行車紀錄器影像已經遭到覆蓋,無 法提供,並聲明: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三、本院之判斷: 原告主張系爭車輛與被告詹泯欽駕駛之系爭大客車發生碰撞 之事實,雖提出交通事故現場圖、新北市○○○○○道路交 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經和修理廠估價單、系爭車輛受損 照片、福輪企業有限公司維修單等件為證,並經本院依職權 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調閱本件交通事故相關資料可 憑(見該局107 年7 月23日新北警汐交字第1073445132號函 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談 話紀錄表、現場照片等資料)。然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 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 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88 條第1 項前段分別定有 明文。經查,系爭車輛於事故發生當時之車主為禾昇交通有 限公司,而非原告,有原告提出之系爭車輛行車執照影本在 卷可稽,是縱認被告因過失致系爭車輛受損而應負連帶損害 賠償責任,受侵害權利之人應為車輛所有權人,而非原告。 經本院闡明後(見本院107 年8 月20日言詞辯論筆錄、107 年9 月5 日言詞辯論筆錄),原告僅稱其支出系爭車輛之維 修費用,且禾昇交通有限公司委託原告來處理等情,惟系爭 車輛受損,權利受侵害之人為車輛所有人,而非原告,原告 難認係侵權行為之受害人,業如前述。且縱使禾昇交通有限 公司委由原告處理,惟原告係以自己名義提起本件訴訟,請 求被告向自己為給付。此外,原告並未提出自己得請求被告 賠償之法律依據,從而,原告請求被告給付35,280元及利息 ,自屬無據,應予駁回。 四、綜上所述,原告主張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原 告35,280元及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訴訟費用1,000 元,由原告負擔。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第 2 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26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當事人之上訴,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上訴狀應記 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黃瓊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