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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3 年度基小字第 973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基小字第973號 原 告 陳彥升
上列 當事人間 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24日 言詞辯論終結,原定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 宣判,因遇凱米颱風,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 期日為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法 官 高偉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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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