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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4 年度訴字第 210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虛報進口貨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10號                民國104年10月21日辯論終結 原   告 艾肯綠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李筱薇 訴訟代理人 吳任偉 律師       林怡君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代 表 人 謝連吉 關務長 訴訟代理人 劉彥政       許雅華       李冠政 上列當事人間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104 年4月21日臺財訴字第10413909580號、第00000000000號及第000 00000000號訴願決定,合併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邱 政 強 法官 林 勇 奮 法官 李 協 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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