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
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50號
原 告 琴府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及人
訴訟代理人 黃暘勛
律師
被 告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
代 表 人 盧本善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 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參 加 人 功學社音樂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高雄三多分公司
代 表 人 謝金相
參 加 人 琴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景峰
上列
當事人間
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提起
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本件
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