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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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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5 年度訴字第 150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政府採購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50號 原   告 琴府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及人 訴訟代理人 黃暘勛 律師 被   告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 代 表 人 盧本善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 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參 加 人 功學社音樂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高雄三多分公司 代 表 人 謝金相 參 加 人 琴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景峰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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