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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365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政府採購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65號 原   告 統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蘇名湖 訴訟代理人 張志堅 律師 被   告 高雄榮民總醫院 代 表 人 劉俊鵬 訴訟代理人 王伊忱 律師       王恒正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5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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