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
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65號
原 告 濬創科技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苗立銘
訴訟代理人 蔡涵如
律師
曾本懿 律師
被 告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代 表 人 王明孝
訴訟代理人 盧世欽 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返還
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5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吳 永 宋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陳 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