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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222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裁判案由:
國家公園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22號 原   告 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曾忠正 訴訟代理人 邱晃泉 律師 被   告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代 表 人 許亞儒 訴訟代理人 洪耀臨 律師       蔡鴻杰 律師 複代理人  李亭萱 律師 訴訟代理人 張芳維 上列當事人間國家公園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