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
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22號
原 告 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曾忠正
訴訟代理人 邱晃泉
律師
被 告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代 表 人 許亞儒
訴訟代理人 洪耀臨 律師
蔡鴻杰 律師
複代理人 李亭萱 律師
訴訟代理人 張芳維
上列
當事人間國家公園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