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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378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註銷欠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378號 原   告 華山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卓統揚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代 表 人 洪吉山 訴訟代理人 孫樂瑜       黃莉惠       張宇凡 上列當事人間註銷欠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 吳 永 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書記官 陳 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