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
裁定
109年度訴更一字第23號
原 告 永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國書
訴訟代理人 許世烜
律師
楊家明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代 表 人 陳凱凌
訴訟代理人 潘俞樺 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工業區土地使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