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141號
原 告 克偉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政誠
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代 表 人 黃宋龍
訴訟代理人 林昌樂
上列
當事人間因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3 年6 月
23日言詞
辯論終結。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
再開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7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吳文婷
上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
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8 日
書記官 葉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