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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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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字第 67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就業服務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0年度簡字第67號 原   告 華鎰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莊育程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間就業服務法事件,提起行 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 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 臺幣2,000 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限原告於 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謝琬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   日                書記官 林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