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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0 年度易字第 922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政府採購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922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信義營造有限公司 兼 代表 人 陳立偉 被   告 洪添丁 被   告 雄志營造有限公司 兼 代表 人 黃南凱 被   告 仁興營造有限公司 兼 代表 人 吳自壽 被   告 曜裕營造有限公司 兼 代表 人 李春生 上列被告等因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0 年8 月29日下午3 時 30分在本院刑事第十六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5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洪榮家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鈺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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