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 年度交聲字第 1437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聲明異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101年度交聲字第1437號 原處分機關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異 議 人 巨進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尤昭勝 址同上 上列受處分人因聲明異議案件,對於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01年8月 29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高市交裁字第裁32-B00000000號), 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巨進實業有限公司所有 之車號000-000號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於民國101年7月23日 16 時5分許,停放於高雄市○○區○○○路、復興一路口之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之人行道,經警逕行製單舉發,異議 人不服舉發提出申訴,經原處分機關調查結果,仍認異議人 違規行為明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3、44 、67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裁處 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600元等語。 二、異議人則以:異議人所有之上開機車當時固停放於上揭地點 ,但停放位置係在85度C店家門口,而非屬人行道之範圍, 並無阻礙交通,且停車地點亦無劃設紅線禁止臨時停車云云 ,為此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 三、按汽車(包括機器腳踏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處600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1款及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汽車在 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 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禁止臨時停車處所 ,不得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1款、第112 條第1項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經查: ㈠異議人所有之上開機車,於101年7月23日16時5分許,停放 於高雄市○○區○○○路、復興一路口之「禁止臨時停車處 所」之人行道,經警逕行製單舉發,嗣經原處分機關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等規定,裁處異議人罰 鍰600元等情,有上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案件裁決書、現場照片1張可稽(見本院 卷第10頁、第15頁),足以認定。 ㈡異議人雖辯稱:上開機車停放位置係在85度C店家門口,而 非屬人行道之範圍云云。惟按所謂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 ,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觀之舉發照片1張及違規地點照片2張(見本院卷第10頁、 第12頁),上揭機車停車地點即為人行磚道,更外圍則為道 路,且上揭機車停車地點緊鄰建築物之騎樓地,是上揭機車 停車地點顯係專供行人通行使用之人行道無訛。上揭機車停 放在該處,即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之違規行為, 至為灼然。 ㈢異議人雖辯稱:上揭機車停放位置並無妨礙交通云云。惟上 開機車停放處既係專供行人通行使用之人行道,即有占用人 行道並妨礙行人通行之情形,況該處本即為禁止臨時停車處 所,無論是否實際妨礙行人通行,均不可停車,此為法條所 明定,否則若駕駛人均可視實際妨礙交通之情況來決定是否 遵守交通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即成具文,是 異議人上開辯稱並無理由。 ㈣異議人又辯稱:停車地點並無劃設紅線禁止臨時停車云云。 惟按汽車在人行道不得臨時停車;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 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1款、第112條第1 項第1款,既已分別定有明文,人行道自不待劃設或豎立禁 止臨時停車之標線、標誌,即禁止臨時停車。是異議人上開 辯詞,自非可採。 ㈤綜上所述,異議人有上揭違規事實明確,原處分機關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等規定,裁處異議人罰 鍰600元,尚無違誤。異議人聲明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 回。 四、據上論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項、道路交 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交通法庭 法 官 施盈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書記官 吳和卿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