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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 年度訴字第 100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政府採購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1005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珠海電器有限公司 被告兼代表 陳榮海 人 被   告 蘇美蓮 被   告 馬克林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被告兼代表 林傳裕 人 上列被告因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 第1481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榮海、蘇美蓮、林傳裕、珠海電器有限公司、馬克林科技實業 有限公司均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榮海、蘇美蓮分別為址設高雄市○○ 區○○街○○號「珠海電器有限公司」(下稱珠海公司)負責 人及會計,林傳裕為址設高雄市○○區○○路○○號「馬克林 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馬克林公司)負責人。陳榮海、 蘇美蓮、林傳裕於民國97年3月間,知悉高雄市電影圖書館 欲辦理「97年度視聽設備購置」採購案招標作業時,竟意圖 影響決標價格而獲取不當利益,共同基於協議不為價格競爭 之犯意聯絡,事先以協議投標金額之方式,由珠海公司標價 新台幣(下同)000000元為主標,馬克林公司以204800元之 標價陪標,而不為價格之競爭,並於同年4月10日上午各自 送出標單封參與投標,惟因高雄市電影圖書館見多家廠商反 映無法取得該規格商品,緊急廢標而未果云云。因認被告陳 榮海、蘇美蓮、林傳裕所為,均係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 6項、第4項協議圍標未遂罪嫌(及公訴檢察官當庭補充亦涉 犯同條第6項、第3項之詐術投標未遂罪嫌);被告珠海公司 、馬克林公司,則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科處同法第 87條第3項所定之罰金刑。 二、按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 ,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 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 154條、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犯罪事實 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 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 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 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 之懷疑存在時,即難遽採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著有 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可資參照。又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 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 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 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 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 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亦著有92年臺上字第128號 判例可參。 三、公訴人認被告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係以被告陳榮海、林傳裕 、蘇美蓮、證人蔡奇助、曹正中於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 處調查官詢問時之陳述、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事務 官101年3月9日勘驗筆錄、000000000通訊監察譯文、高雄市 電影圖書館97年度「視聽設備」購置案購置說明書、開標/ 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印模單 、珠海公司、馬克林公司投標封、報價單各1份等,為其主 要論據。 四、訊據被告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 代表人林傳裕均堅決否認有上開犯行,辯稱:並無圍標行為 等語。經查: ㈠被告陳榮海、蘇美蓮分別為珠海公司負責人及會計,被告林 傳裕為馬克林公司負責人之事實,及被告陳榮海、蘇美蓮、 林傳裕於97年3月間,知悉高雄市電影圖書館欲辦理「97年 度視聽設備購置」採購案招標作業時,珠海公司以204700元 、馬克林公司以204800元之標價,於97年4月10日上午各自 送出標單參與投標,嗣於同年月11日14時開標時,因參與投 標廠商未達3家,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流標之事實,業據被告 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 傳裕供陳在卷(見本院訴字卷第23頁背面至第24頁正面), 並有馬克林科技實業公司97年4月10日報價單(見偵卷第12 頁)、高雄市電影圖書館於97年4月11日案號9714案名97年 度視聽設備購置案流標紀錄(見偵卷第13頁)、高雄市電影 圖書館於97年度視聽設備購置案購置說明書(見偵卷第14 頁)、馬克林公司高雄市電影圖書館投標廠商印模單、標單 封、報價單、單價分機表(見偵卷第64頁至第67頁)、珠海 公司高雄市電影圖書館投標廠商印模單、標單封、報價單、 單價分機表(見偵卷第68頁至第72頁)、高雄市電影館100 年8月22日高市影行字第0000000000號函檢附高雄市電影館 97年度視聽設備購置案標案文件(見偵卷第105至第134頁) 影本各1份可證,足以認定。 ㈡被告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 人林傳裕共同計畫以珠海公司標價204700元為主標,馬克林 公司標價204800元為陪標,自始即無為價格競爭之意思,而 送出標單參與投標之事實,經檢察官聲請實施通訊監察,有 以下之通訊監察譯文,足以認定。 ①馬克林公司電話000000000號與珠海公司電話000000000號,97 年3月6日18時10分24秒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見偵卷第15頁正背 面):(A為林傳裕;B為蘇美蓮) B:珠海 A:阿蓮,馬克林...電影圖書館,我上次跟你問的20吋的液晶電 視 B:恩 A:他(高雄市電影圖書館員工蔡奇助)今天跟我確認說要5台 B:要5台 A:他(蔡奇助)要開標的 B:要開標,確定5台 A:他(蔡奇助)型號是LC-20-51還是... B:應該...之前交的是AX7喔S5T的沒有喔 A:S5T沒了 B:對...沒了,我沒地方找了 A:喔這樣 B:現在找的是之前不是有交三部...那是AX7 A:哇,我跟他(蔡奇助)說有呢,現在要趕快叫他(蔡奇助)改 B:對,你要叫是趕快改 A:因為他(蔡奇助)是說,價格那個比較便宜,差別在有VGA跟 沒有VGA B:對..不過那個S5T...應該是沒了...因為S5T是比AX7生產在前 的... A:所以我現在要叫他(蔡奇助)用LC-20-AX7 B:用20-AX7...你等一下,我問我們業務一下...對就這一部 A:這樣一部多少錢? B:255我們的成本 A:2萬5500元 B:對...這部原本你就...以前就賣到29900元 A:他就是要貪便宜...所以... B:之前那一部比較便宜 A:啊他(蔡奇助)預算抓2萬1啊,這樣不行 B:那一部要結束時是賣19900 A:好 B:你要跟他說,那部要買沒有了 A:好,了解,我趕快跟他說,叫他改20AX7啦 B:對 A:好 ②馬克林公司電話000000000號與珠海公司電話000000000號,97 年3月6日18時15分26秒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見偵卷第15頁背面 至第16頁正面):(A為林傳裕;B為蘇美蓮) A:阿蓮,請教20AX7 ,要跟他們(蔡奇助)報預算多少? B:我們的成本是255嘛(25500) A:我記得之前是報275給他們 A:275…怕他們網路上他們會去查 B:網路已經沒有東西可以上了 A:他們會去查其他的家電啊…量販的啊 B:那個公司都已經沒有貨了…這部不可能電腦上會在補了 A:怎麼說? B:沒貨可交啊…我們業務說台北某一家還有,叫他保留…那是 那家店,因為在賣也沒那麼快,他說我就保留幾台,賣到剩 幾台你給我通知一下… A:他這邊(蔡奇助)5台啦 B:他(台北)那邊是剩3、40台 A:他今天跟我說,確定5台…不過現在價格有調整了,可能會改 4台…因為怕錢不夠 B:這樣…我們成本就是這樣…我們成本原來是2萬6500…因為數 量不多,所以可以再扣回來補1000元 A:好 B:所以你跟他說,26500你賣27500…我的成本就是這樣…也不 會太過份,不然你也買不到貨了 A:對啊…我怕到時開標,又被別人搶去了 B:搶去也沒貨可交啊…其實貨現在就在我們業務手上 A:像上次會不會傻傻的被搶去! B:那次被搶去是因為公司還有貨…那個隨時跟公司出貨都還有 貨…那個隨時跟公司還有貨…現在在去年10月份就已經沒了 、就剩下店頭裡面了…那店頭還有3、40台;A:我那時候報2 萬9900 B:看你要不要降下來。 A:我就跟他說現在行情27500了 B:對,你跟他說這樣…我們就賺2000元,多少賺一點…我就給 你,做個業績而已 A:好…都含稅就對了 B:對,都含稅 ③馬克林公司電話000000000號與珠海公司電話000000000號,97 年4月3日15時51分13秒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見偵卷第16頁背面 ):(A為林傳裕;B為蘇美蓮) A:阿蓮,我林傳裕 B:恩 A:電視機標單說已經出來了,要上網去找一下 B:喔,出來了 A:剛才…人家(蔡奇助)跟我說出來了,要注意一下 B:好,這樣我知道,謝謝。 A:拜拜 ④馬克林公司電話000000000號與珠海公司電話000000000號,97 年4月11日9時46分24秒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見偵卷第17頁背面 ):(A為馬克林公司員工曹正中;B為蘇美蓮) B:珠海 A:我馬克林,曹先生 B:你等一下 ⑤馬克林公司電話000000000號與珠海公司電話000000000號,97 年4月11日9時47分1秒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見偵卷第17頁背面 至第18頁):(A為馬克林公司員工曹正中;B為蘇美蓮) A:我曹先生,電影圖書館有跟你通知嗎? B:有,她說今天不會開標 A:她說什麼時間不一定呢 B:嗯,時間說會延,不知道什摩時候,為什麼突然說不要招標 ? A:不知道呢。她也沒講明啊,她打來就是說今天不會開標了 B:原本就是今天要招標嘛 A:對啊,下午2點嘛 B:對啊…另一支電話打進來說今天沒有要招標哦…我不知道是 什麼原因 A:我也是剛才接到的啊…要問的時候就掛斷了 B:不知道到底為什麼不招標 A:她說時間延期嘛 B:恩 A:我們裡面的人問說,什麼時候?她說不一定啦 B:什麼時候要開標不一定啦 A:往後延,時間不知道 B:這樣哦,越延越壞…有可能變成沒貨了…變成延越久,就沒 辦法標這個東西了 A:對啊 B:因為這個已經跟公司保留這些東西了。延越久,沒付款,人 家就不會幫你留了…延愈久愈不可能留 A:我早上本來要過去你那裡 B:因為我的標單跟你的標單差100塊而已 A:這樣喔…在電話不要說這個 B:哦,我忽然沒想到(笑) A:我本來想說去妳那邊瞭解情形 ⑥馬克林公司電話000000000號與華章公司郭釗煌0000000000, 97年4月9日10時25分48秒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見偵卷第17頁正 面):(A為林傳裕;B為郭釗煌) B:你CHECK看看…資料弄弄,好讓我送審…你那還有一件20幾萬 ,阿助那邊的嘛 A:對 B:那個20幾萬而已 A:那個沒錢,我不會去標…我叫…之前用珠海的,我叫珠海標 一標就好了,因為那利潤很差…液晶電視1500元賺而已…去 年也是被別人標走…這是做服務的 ㈢依上揭譯文編號①、②之通話內容,分屬馬克林公司、珠海公 司之被告林傳裕、蘇美蓮,在該標案尚未成定局之前,即先於 97年3月6日18時討論渠等之成本、利潤如何,且被告林傳裕係 向被告蘇美蓮詢問電視價格,而被告蘇美蓮允諾供貨,可知雙 方自始即無為價格競爭之意。且依上揭譯文編號③之通話內容 ,被告林傳裕於97年4月3日更去電提醒被告蘇美蓮該標案已公 告。復依上揭譯文編號⑥之通話內容所示,被告林傳裕於開標 日(97年4月11日)前之97年4月9日即向華章公司郭釗煌提及 上開標案「利潤很差」,而「叫珠海標一標就好了」,可見被 告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裕顯無與珠海公司為價格競爭之意 思。又依上揭譯文編號④、⑤之通話內容所示,則是分屬馬克 林公司、珠海公司之曹正中、被告蘇美蓮於該標案流標當日即 97年4月11日,仍繼續討論高雄市電影圖書館該標案流標及延 期開標之事,且被告蘇美蓮於電話中提及其珠海公司之標價僅 差馬克林公司100元時,曹正中立即制止其於電話中談及此事 ,可見被告蘇美蓮、曹正中均知該2公司事先即有協議該2公司 之標價僅差100元,因怕遭監聽而不敢於電話中提及此事。綜 上,被告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 表人林傳裕,就上開標案,顯是事先計畫由珠海公司主標,而 由馬克林公司陪標,而均無為價格競爭之意思。被告珠海公司 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裕雖均辯 稱:珠海公司、馬克林公司均有為價格之競爭之意思而參與投 標云云,顯不可採。 ㈣按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4項合意圍標罪之規範意旨,在於防堵 採購行為中,參與投標之廠商間,利用合意等方式進行圍標行 為,破壞採購案之競爭機制,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 意,達成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之結果,故參與合意 之各廠商間均具有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之意圖,為其 要件;亦即須行為人有以契約、協定或其他方式之合意,藉以 達成促使其他「有參與比價競標意思」之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 價格競爭之結果,始屬相當(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430號 判決意旨參照)。即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4項,須以行為人主 觀上有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之意圖,並以契約、協議 、合意等為手段,而達於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之結 果為要件。是該罪之犯罪構成要件,須行為人有以契約、協議 或其他方式之合意,藉以達成促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 競爭之結果,始得成立。若行為人僅係單純找其他廠商參與陪 標,則陪標之廠商,本身既無參與投標或競價之意思,行為人 自無促使該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決意之可言,則與政 府採購法第87條第4項之犯罪構成要件不相符合。換言之,政 府採購法第87條第4項規範範圍,並不包括原本無意投標或競 爭價格之廠商,故僅參與形式之投標,而不為實質之競爭,並 不在該條項規範之範圍內。查被告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 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裕,就上開標案,顯是事先 計畫由珠海公司主標,而由馬克林公司陪標,而均自始即無為 價格競爭之意思,業如前述,馬克林公司既僅係單純參與陪標 ,本身並無參與投標或競價之意思,揆諸前揭說明,與政府採 購法第87條第4項之犯罪構成要件不相符合,自不得論以該罪 名。 ㈤況且,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除有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 1項第1至8款所示情形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 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政府採購法第48 條第1項定有明文。則本件投標案既採公開招標方式,則究竟 有多少廠商參與投標,非被告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 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裕等事先得以探知,則被告等人 僅以馬克林、珠海公司二家公司參與投標,如未有第三家公司 參與投標,仍不能達到開標決標之條件,更不可能發生意圖影 響本件投標案之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之情形,實難認被告 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 裕有何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之主觀犯意可言。 ㈥至公訴意旨另以:本件被告等人先提供庫存稀少,僅珠海公司 掌握貨源之型號供電影圖書館訂定採購規格,乃詐術之行使, 造成多家領標廠商因覓無貨源未參與投標,嗣經電影圖書館見 多家廠商反應無法取得該規格商品進而向夏寶公司核實後,緊 急廢標而未果,構成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6項、第3項之詐術圍 標未遂罪嫌云云。惟證人王麗珊於警詢時證稱:伊前在高雄市 電影圖書館擔任行政組組長,會依業務單位所提出採購需求及 條件,簽會辦意見呈報主管,經主管核准後,行政組即接手承 辦採購案,上開標案並無限定規格一定是SHAPR LC20AX7T,蔡 奇助所寫僅是參考品牌,如有優於規格說明商品更好等語(見 偵卷第143頁至第144頁),可見公訴意旨所指「僅珠海公司掌 握貨源之型號供電影圖書館訂定採購規格」之情形,依卷內之 證據,尚屬難以證明。況且上開標案採購之規格既由電影圖書 館承辦人蔡奇助所制定,被告僅屬廠商,有何施行詐術可言。 是本件不能遽認被告珠海公司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 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裕有行使詐術使其他廠商無法投標。且則 本件投標案既採公開招標方式,被告等人僅以馬克林、珠海公 司二家公司參與投標,如未有第三家公司參與投標,仍不能達 到開標決標之條件,依前揭說明,本件卷內證據尚無法證明被 告等人有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故意。 ㈦此外,復查無其他證據足使本院形成因認被告陳榮海、蘇美蓮 、林傳裕有上開協議圍標未遂或詐術投標未遂犯行之確信,揆 諸上揭法條及判例意旨,自難遽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6項、 第4項、第3項協議圍標未遂、詐術投標未遂罪相繩。被告珠海 公司、馬克林公司,自亦無從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科處 同法第87條第3項所定之罰金刑。 五、綜上所述,本件不能證明被告犯罪,依法應為被告珠海公司 兼代表人陳榮海、蘇美蓮、馬克林公司兼代表人林傳裕無罪 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毓珊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廣昇 法 官 李怡蓉 法 官 施盈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吳和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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