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審附民字第807號
原 告 陳儀琳
李明峯律師
邱維琳律師
許慈恬律師
被 告 稅昌智
永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福泰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簡字第2539號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蕙芳
法 官 黃政忠
法 官 翁碧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陳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