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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2 年度智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智訴字第1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維真


選任辯護人  林岡輝律師
            黃鈺玲律師
            吳姵瑩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調偵續字第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許維真於民國109年5月間創作語文著作書名「利他存摺」,告訴人廖文君則於108年9月間創作語文著作書名「真正的整理,不是丟東西」(以下均以書名稱之),上開兩本書籍均由圓神出版事業機構所出版,緣告訴人創作語文著作「真正的整理,不是丟東西」後,圓神出版事業機構將該本書籍送交被告利用網路推廣,被告因而接觸並閱讀該語文著作,竟未經告訴人同意、授權,意圖銷售,擅自重製或改作「真正的整理,不是丟東西」之部分語文著作內容,作為其「利他存摺」語文著作之部分內容(詳如附表),因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同法第92條擅自以改作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等語。
二、告訴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係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2 項意圖銷售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2條擅自以改作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依著作權法第100 條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已於112年6月14日調解成立,告訴人並於同日具狀撤回本案之告訴,有本院112年度雄司調字第794號調解筆錄及聲請撤回告訴狀在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蘇聰榮起訴,檢察官周容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7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  法 官  林英奇
                 法  官  黃傳堯
                 法  官  何一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王美玲
         
附表
編號
告訴人書籍內文(2019年9月1日方智出版社出版)
書本頁數
告訴人著作章節
被告書籍內文(2020年5月1日方智出版社出版)
書本頁數
被告著作章節
告訴人字數
被告字數
相同字數
1
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262
第三章第四節-4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35
第一章-4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10
11
10
2
若你喜歡免費的使用東西,別人也會喜歡免費的使用你。
263
第三章第四節-4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如果你總是喜歡免費凹別人,別人也會喜歡免費使用你。
36
第一章-4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25
25
16
3
讓錢可以滋養製造者而持續創造,然後我們得到了更多生活上的樂趣(購買的商品或體驗),這就是平衡。
263
第三章第四節-4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錢可以滋養製造者並持續創造,讓我們得到更多生活上的樂趣(購買商品與體驗),這就是金錢的平衡。
36
第一章-4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47
46
41
4
既然所有的東西都在記錄與播放,我們怎麼可能既愛自己又想要免費的使用別人(拿免費的東西)呢?真相是,免費與占有都可能是種超越界線,因為與愛分離,所以才用這樣的行為索求愛;當你本自具足、理解自己,看到萬物的相連,就可以知道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在對自己做。不是不要花錢,而是花錢需要慎重,每一筆花費都在為你想要的世界投票。那些不願意付錢的成為了匱乏,越界偷拿別人的東西,最終都會回歸自身。免費的東西是「需要」才拿,而不是因為「免費」才拿。
264
第三章第四節-4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愛免費凹人以及占人便宜、無法利他的人,往往與愛分離,因為他們看不見萬物相連,所以才用這種行為索取愛與能量。對於免費的事物,請有需要在索取,並抱持感謝,讓這樣的能量循環。
37
第一章-4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217
84
26
5
「付錢」才是真正的豐盛,因為珍惜對方的能量,也珍惜自己付出的時間;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真實的讓「社會公眾的福祉與利益」得以滋養。
264
第三章第四節-4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付錢才是真正的豐盛,代表你珍惜對方的能量,也珍惜自己付出的時間。如果不懂得珍惜自己,別人又如何尊重你呢?若要長久的利他,商業才是真正的公益,它讓社會公眾的福祉與利益得以滋養。
37
第一章-4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65
87
55
6
錢要拿來使用,跟其他的物品一樣,不該是占有,也不該緊抓。不買東西可以省錢,但也不會讓錢變得更多;錢跟所有物品一樣,並不是多就好,而是要讓它們發揮自己的功用來支持你的生活。正確的使用錢,就是與這個世界的良善循環。
264
第三章第四節-4商業行為是真正的公益
錢本應是拿來使用,而非占有,也不是緊抓與掠奪。不買東西不會讓你更有錢,但是錢太多不一定就好,保持自身與金錢的平衡,就是你跟世界良善的循環關係。正確的使用金錢,讓錢發揮真正的價值,用它們來利他回饋與感謝。
37
第一章-4商業行為才是真正的公益
106
10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