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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單聲沒字第 51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聲請宣告沒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單聲沒字第51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佩蓉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宣告沒收(115年度執聲字第83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其餘聲請(即【附表二】部分)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14046號林佩蓉商標法案,業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且緩起訴期間期滿未經撤銷,查扣之仿冒哆啦A夢商標貼紙等(112檢管852),係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爰依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2項及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商標法第98條規定:「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乃絕對義務沒收之物,係屬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
 ㈠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14046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且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以及另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亦經同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14046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報告書及不起訴處分書等在卷可憑。
 ㈡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26、34所示之物,係仿冒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日商雙葉社股份有限公司、日商任天堂株式會社、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韓商羅伊視效動漫有限公司、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及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商標之物品,有貞觀法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報告書1份、徐宏昇律師出具之鑑定意見書1份、國際影視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2份、圓創品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SAN-X鑑定報告書1份、東禾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1份及萬國法律事務所出具之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2份等在卷可稽(見警卷第35頁、第44至57頁、第70至74頁、第76至77頁、第91頁、第101至102頁、偵卷第129至133頁、第143至144頁),堪認前開扣案物確均屬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應沒收之,核屬專科沒收之物,應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
 ㈢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7至33所示之物,經鑑定均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商品,有木棉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鑑定證明書等在卷可稽(見警卷第17至23頁),且為被告所有供其犯本案犯罪所用之物,此部分係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致有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被告犯罪,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至聲請意旨雖漏引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規定聲請宣告沒收,仍無礙本件聲請,應由本院逕予更正,附予敘明。 
 ㈣至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聲請人雖亦依商標法第98條等規定聲請沒收,然經鑑定結果「經查並無標示有商標權利人等註冊商標」,有貞觀法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報告書(見警卷第35頁)在卷可稽。是【附表二】所示之物非屬於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亦非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所示得單獨宣告沒收之物,自無從依商標法第98條或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前段、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6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陳川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6  日
                書記官 張瑋庭
【附表一】
編號
扣押物品名稱
數量
備註
1
仿冒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DORAEMON商標之貼紙
15件
112年度檢管字第852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12年度偵字第14046號卷第19至27頁)
2
仿冒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DORAEMON商標之尺
58件
3
仿冒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DORAEMON商標之髮飾
3件
4
仿冒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DORAEMON商標之文具組
1件
5
仿冒日商雙葉社股份有限公司蠟筆小新商標之貼紙
29件
6
仿冒日商雙葉社股份有限公司蠟筆小新商標之卡片
(扣押物品清單誤載為紅包袋)
10件
7
仿冒日商任天堂株式會社商標之貼紙
14件
8
仿冒日商任天堂株式會社商標之髮飾
10件
9
仿冒日商任天堂株式會社商標之尺
47件
10
仿冒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Sumikkogurashi商標之貼紙
19件
11
仿冒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Sumikkogurashi商標之髮飾
39件
12
仿冒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Sumikkogurashi商標之口罩
90件
13
仿冒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Rilakkuma商標之紅包袋
30件
14
仿冒韓商羅伊視效動漫有限公司ROBOCAR POLI商標之尺
60件
15
仿冒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之貼紙
67件
16
仿冒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之髮飾
46件
17
仿冒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之卡套
2件
18
仿冒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之耳環
1件
19
仿冒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之文具組
1件
20
仿冒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之包包
2件
21
仿冒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BROWN熊大、CONY兔兔商標之貼紙
14件
22
仿冒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BROWN熊大商標之髮飾
9件
23
仿冒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BROWN熊大商標之紅包袋
31件
24
仿冒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佩佩豬商標之貼紙
2件
25
仿冒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佩佩豬商標之髮飾
21件
26
仿冒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佩佩豬商標之紅包袋
38件
27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貼紙
5件
28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髮飾
47件
29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吊飾
7件
30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吸管
50個
31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鉛筆盒
1件
32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口罩
60件
33
重製「鬼滅之刃」著作之紅包袋
10件
34
仿冒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DORAEMON商標之蠟筆
(警方蒐證購得)
1件

【附表二】
編號
扣押物品名稱
數量
備註
1
髮飾


4件
112年度檢管字第852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5(見112年度偵字第14046號卷第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