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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 年度建字第 8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建字第89號 上 訴 人即 原   告 茂鼎工程行即涂金好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統懋建設有限公司間101年度建字第89號給付 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 幣401,63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6,615元,未據上訴人繳 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 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郭文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                書記官 蘇千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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