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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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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 年度訴字第 223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確認債權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234號 原   告 陳明晋 被   告 高豐玩具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陳玉蘭 訴訟代理人 李信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1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郭宜芳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1 日 書記官 何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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