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4349號
聲 請 人 上鼎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齊家慶
相 對 人 楊妘軒
上列
聲請人與相對人楊妘軒間請求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票據號碼:474076~474079號本票
正本。
二、相對人楊妘軒最新之
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5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黃寬裕
本裁定
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