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3 年度司票字第 379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8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票字第3793號 聲 請 人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相 對 人 哈雷國際旅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昌國鸝 相 對 人 王湫甄 相 對 人 黃嫈鳳 相 對 人 呂文瑞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哈雷國際旅運有限公司、王湫甄、黃嫈鳳、 呂文瑞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王湫甄、黃嫈鳳、呂文瑞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   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相對人哈雷國際旅運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   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8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洪婉琪 本裁定不得抗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