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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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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4 年度勞訴字第 9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22 日
裁判案由:
職業災害補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96號 原   告 黃清厚 訴訟代理人 任進福律師 被   告 吉全螺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吉全 訴訟代理人 黃勇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職業災害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苙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劉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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