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1251號
聲 請 人 清盈綜合建材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謝順昇間請求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聲請人清盈綜合建材有限公司之法定
代理人為何人?
(
聲請狀未記載,並增列之)。
二、相對人謝順昇(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最新之
戶籍
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
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6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黃寬裕
本裁定
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