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桐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莊良時
代 理 人 李志澄
律師
相 對 人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翠蓮
代 理 人 林宏根
上列
當事人間105年度審移調字第126號給付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
105年12月8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二樓民事調解室一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司法事務官 洪可馨
書 記 官 林孝聰
調 解 委員 陳俊卿
到庭調解
關係人:
詳如報到單。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同意給付
聲請人新台幣玖佰捌拾伍萬捌仟陸佰柒拾壹
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包括利息
請求權)。
三、
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上筆錄經當庭交
兩造閱覽並無
異議簽名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李志澄律師
相對人代理人 林宏根
調 解 委 員 陳俊卿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審查庭
書 記 官 林孝聰
司法事務官 洪可馨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8 日
書 記 官 林孝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