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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5 年度移調字第 88 號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02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紅利
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伍萬商   訴訟代理人 康清敬律師   相 對 人 春發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拺   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   訴訟代理人 施秉慧律師   訴訟代理人 顏雅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移調字第88號給付紅利事件,於中華民國 105年9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何悅芳   書 記 官 邱家銘   調解委員  林永順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康敬清律師  到   相對人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調解條款如    下:    一、相對人(反訴原告)春發水產股份有限公司願給付聲      請人(反訴被告)伍萬商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給付      方式:相對人於民國105 年9 月30日前一次給付完畢      ,並匯入聲請人所有元大銀行高雄分行000000000000      00號帳戶。    二、兩造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 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調解委員      林永順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康敬清律師           相對人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書記官 邱家銘                 法 官 何悅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邱家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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