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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上訴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5 年度重訴字第 30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拆屋還地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304號 原   告 南和興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Richard Jay Reitknecht 訴訟代理人 柯尊仁律師 被   告 潤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田圃 訴訟代理人 尤中瑛律師 被   告 洪茂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明聖 訴訟代理人 王怡雯律師 複代理人  陳沛義律師       陳富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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