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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8 年度補字第 148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選任臨時管理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補字第1489號 聲 請 人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宗揚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相對人慶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選任臨時管理人 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財產權關係而 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臺幣 1,000 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