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勞小專調字第 2 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資等
勞 動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王聖倫 相 對 人 日安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張婉淑 代 理 人 施南茜 上列本院109年度勞小專調字第2號王聖倫與日安環保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間給付工資等勞動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6日下 午2時30分在本院勞動調解室三進行勞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顗雯 勞動調解委員 莫華珍 勞動調解委員 吳坤明 書  記  官 江俐陵 朗讀案由: 到場當事人如下:   聲 請 人     王聖倫   相對人代理人    施南茜   陪同相對人之人資員工徐佩玉 兩造達成調解合意,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就聲請人主張之費用給付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於   民國109 年3 月16日前予聲請人。 二、聲請人就兩造僱傭關係期間內之一切民、刑事及行政告訴均   拋棄,不再主張。 三、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調解雙方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聲    請    人:王聖倫             相 對 人 代 理 人:施南茜             陪同相對人之人資員工:徐佩玉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6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勞動專業法庭             書  記  官  江俐陵             勞動調解委員  吳坤明             勞動調解委員  莫華珍             法    官  黃顗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0  日             書  記  官  江俐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