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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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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催字第 28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284號 聲 請 人 亨宇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宇傑 上聲請人亨宇國際有限公司請求公示催告事件,應於收受本裁定 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台端聲請狀狀尾未蓋公司章,請具狀到院補陳公司大小章。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張佳誼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