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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4,260元 數量:8.4㎡ 合計:35,784元 |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25項:牆面抿石子單價1027元/㎡,打除原有裝修表層200元/㎡,清理1000元/式(1027+200)*8+1000=1萬1307元(見鑑定報告書第5頁,下稱鑑定書) |
| | | 單價:1,290元 數量:1.6㎡ 合計:2,604元 |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25項:牆面抿石子單價1027元/㎡,打除原有裝修表層200元/㎡,清理500元/式(1027+200)*1.6+500=2463元(見鑑定書第5頁) |
| | | | | 單價600元/處 600*2=1200元(見鑑定書第5頁) |
| | | | 此兩道割痕係因軌道內RC面積水,被告依原告指示切割,以排除積水。 | |
| | | 單價:13,600元數量:2式 合計:27,200元 | 雖有此瑕疵,但此屬合約外之追加事項,由於原告拒不支付墩座費用,故不能認為係被告之責任。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七、8項:圍牆B,格網欄杆,H=180cm,單價2517元/㎡,及圖說A2-4(平均1.5m一立柱含基礎),一單元(1.5m)2517*1.5=3776元/處(每處以一單元計)加拆除及運棄5000元/處,施作二處(3776+5000)*2=17552元(見鑑定書第5頁) |
| | RC地坪三道裂縫@5.5M×3(原告主張之裂縫面積為402.32㎡) | 單價:725元 數量:402.32㎡ 合計:291,682元 | 雖有瑕疵,但原告之面積計算錯誤,三道裂縫之面積應為8.25㎡,且契約單價為135元/㎡。 | 有明顯裂縫有3處,每處打除lm寬度重新施作。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6項:戶外RC地坪機械整體粉光,@3M切割w=1cm,h=2cm伸縮縫填補+PU填縫,單價135元/㎡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三、7項:210kgf/cm²預拌混凝土澆置,單價1473元/m³,RC地坪每平方公尺(15cm厚)1*1*0.15=0.15m³;換算每平方公尺單價1473*0.15=221元/m²依據「2019鑑定手冊(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出版108年9月)」,打除鋼筋混凝土9570元/m³。詳附件(9):參考資料:2019鑑定手冊RC地坪每平方公尺(15cm厚)換算每方公尺單價9,570*0.15=1436元/m³運棄清理8000元/式(1436+221+200)*5.5*1*3+8000=37568元(見鑑定書第5至6頁) |
| | | 單價:147元 數量:1015.49㎡ 合計:149,277元 | | 鑑定當時看不出底土高差大,且合約圖說亦未標示高程。另草皮鋪面不完全,因已使用良久,無法研判(見鑑定書第6頁) |
| | |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1株費用為2,331元 | 鑑定當時看到枯死1顆,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六、12項:桃心花木(樹徑ø8~10cm),單價2331元/顆,2331*1=2331元(見鑑定書第6頁) |
| | |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1株費用為2,331元 | 鑑定當時看到枯死1顆,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六、12項:桃心花木(樹徑ø8~10cm),單價2331元/顆,2331*1=2331元(見鑑定書第6頁) |
| | | 單價:1,200元 數量:1處 (約4㎡) 合計:1,200元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單價為79元/㎡,故本項修繕費用為3×79=237元。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六、19項:假儉草,單價79元/m²,79*3=237元(見鑑定書第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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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15,000元數量:5組 合計:75,000元 | 雖有此瑕疵,但兩造合約並未約定抗風柱之型式,故被告同意以手動移動式抗風柱補正,以每柱為6,5000元計算,5軸共計為32,500元 | 圖說A6-1有活動抗風柱,「活動」二字,無法判斷是「手動式」還是「移動式」。(見鑑定書第6頁) |
| | | |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及圖說,均查無遙控器(見鑑定書第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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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15,300元數量:1扇 合計:15,300元 | 驗收時無此缺失,此係屬驗收完成後發生之凹損,非被告責任。 | 鈺陞已安裝門片。 舊門片安裝時放置於現場,但無法判定凹損是哪方造成(鑑定書第6頁) |
| | | | | 7處同在附近區域,除鏽及防鏽處理一式600元/處,600*7=4200元(鑑定書第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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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及圖說,均查無遙控器(見鑑定書第7頁) |
| | | 單價:15,800元數量:1處 合計:15,800 元 |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及圖說,均查無SD7,為追加項目。該部分瑕疵扣款3000元(見鑑定書第7頁) |
| | 1-3F牆面螺絲未除、牆面凹凸、缺一道面漆(面積為236.25㎡) | 單價:800元 數量:236.25㎡合計:189,000元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單價為40元/㎡,故本項修繕費用為40元×236.25㎡=9,450 元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16項:RC牆面1:3水泥粉光+批土+乳膠漆,單價498元/m²,乳膠漆佔該項1/3,單價166元/m²,166元/m²*236.25m²=3萬9218元/m²高空作業費1萬元/式雜物清理費2000元/式3萬9218+1萬+2000=5萬1218元(見鑑定書第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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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1,110元 數量:31.11㎡ 合計:34,535元 | | 鑑定當時機器已安裝。可見部分地坪並未有明顯高低不平。油漆單價200元/m²,200*31.11m²=6222元備註:油漆由鈺陞自行僱工施作(見鑑定書第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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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1,800元 數量:46.8㎡ 合計:84,240元 | | 鑑定會勘當時已修補完成,並無明顯瑕疵。(見鑑定書第7頁) |
| | | 單價:12,920元數量:1式 合計:12,920元 | | 鑑定會勘當時繡斑並不明顯,且使有已有時日(見鑑定卷第7頁) |
| | 內牆凹洞未補平及油漆.牆腳漏刷油漆(面積14㎡)。 | 單價:1,000元 數量:14㎡ 合計:14,000元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單價為40元/㎡,故本項修繕費用為40元×14㎡=1,190元。 | 油乳膠漆166元/m²166元/m²*14m²=2324 凹洞補平2000元/式2234+2000=4234元(見鑑定書第7頁) |
| | D梯鋼構須補漆、梯下牆面須補漆(面積117.42㎡)。 | 單價:650元 數量:117.42㎡合計:76,323元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單價為40元/㎡,故本項修繕費用為40元× 117.42㎡=1,200 元 | 油乳膠漆166元/m²166元/m²*117.42m²=1萬9492元(見鑑定書第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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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800元 數量:36.8㎡ 合計:29,440元 | 確實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單價為40元/㎡,故本項修繕費用為40元× 36.8㎡=1,472元。 | 油乳膠漆166元/m² 166元/m²*36.8m²=6109元(見鑑定書第8頁) |
| | 四周牆面磁磚貼作後,牆面泥水痕跡未清潔(面積62.78 ㎡)。 | 單價:200元 數量:62.78㎡ 合計:12,557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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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被告已就外牆窗戶拉桿調整多次,原告早已啟用,如有角度不一問題,應係原告使用之結果,不能認為係屬瑕疵。 | 外推角度不一,確為五金拉桿瑕疵,單價400元/樘 400元/樘*8=3200元(見鑑定書第8頁) |
| | | | | 不鏽鋼扶手蓋板工帶料,900元/處。(見鑑定書第8頁) |
| | W11防方窗框安裝錯誤(上下顛倒),且填縫條及矽利康未確實填塞。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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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打除及修補,單價800元/處。 800元/處*2處=1600元(見鑑定書第8頁) |
| | W11防方窗框安裝錯誤(上下顛倒),且填縫條及矽利康未確實填塞。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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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400元 數量:20.27M 合計:8,18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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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45,600元數量:1式 合計:45,6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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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數量不多,含敲除、清理1500元/片1500元/片*3片=4500元(見鑑定書第9頁) |
| | | | | 鑑定會勘時光聽敲擊聲,無法判斷內部是否空洞。(見鑑定書第9頁) |
| | | | | 正常踏階左、右邊二側均無止滑溝。美觀上轉台亦是踏階的一部份,應無止滑溝450元/處*4處=4950(備註,此處計算可能有誤,在此先完整繕打上去,見鑑定書第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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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牆面板接縫處理不確實,陽角護角凹凸外露、陰角有縫隙。 | | 單價:1,018元 數量:11處 合計:11,198元 | 1.原設計並無關於陽角護角之圖說,被告依約無施作義務。 2.陰角有縫隙部分,被告同意補正。 | 陽角若有護角應有圖說,陰角瑕疵修補450元/處450元/處*11=1800元(見鑑定書第9頁) |
| | | 單價:500元 數量:1812.85㎡合計:906,427元 | 確實有此瑕疵,但需補正之範圍應為20%,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 | 依上述(C-15項,扣除1:3水泥粉光),油乳膠漆單價166元/m²。鑑定會勘,並未全部是瑕疵,以20%計。166元/m²*1812m²*0.2=6萬187元(見鑑定書第9頁) |
| | | | | 因刮痕細微,需仔細看才得以看出,拍照無法拍到細微刮痕。安裝當時未即時要求拆除重換玻璃,而全部均已安裝且使用三年,以瑕疵扣款方式處理較為合理,扣除玻璃部分。 因原合約無單價分析強化玻璃單價,依據「2019鑑定手冊(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出版108年9月)」,強化玻璃單價。詳附件(9):參考資料:2019鑑定手冊(見鑑定書第9頁) |
| | | 單價:650元 數量:731.74才合計:475,631元 | 本項於驗收時,門窗破璃存在之刮痕約為50%,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 | 強化玻璃10mm1260元/m²,1m²=11才,詳附件(9)P9-2強化玻璃10mm115元/才115元/才*731.74才=8萬4150元(見鑑定書第9頁) |
| | | 單價:640元 數量:271.94才合計:174,042元 | 本項於驗收時,門窗破璃存在之刮痕約為50%,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 | 強化玻璃8mm980元/m²,1m²=11才,詳附件(9)P9-2 強化玻璃8mm89元/才89元/才*271.94才=2萬4203元(見鑑定書第9-10頁) |
| | | 單價:630元 數量:735.37才合計:463,283元 | 本項於驗收時,門窗破璃存在之刮痕約為50%,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 | 參考強化玻璃5mm650元/m²,強化玻璃8mm980元/m²,推估強化玻璃6mm770元/m²,1m²=11才,詳附件(9)P9-2 強化玻璃6mm70元/才70元/才*735.37才=5萬1476元(見鑑定書第10頁) |
| | | | | 瑕疵不大,補門框油漆200元/樘*16樘=3200元(見鑑定書第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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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C柱頭斜角大小不一,亦未依會議協議之替代修繕方案安裝ST | | | | 工程合約並無柱頭需安裝ST護角(見鑑定書第10頁) |
| | | | | 承造人僅負責電梯首次使用許可,許可證過期,申請檢查核發許可證,由使用人負責(見鑑定書第10頁) |
| 辦公室車道上方企口天花品質不佳,全面性凹痕,未留設維修 | | 單價:1,250元 數量:193㎡ 合計:241,250元 | 1.原設計並無維修孔。 2.凹痕為外力造成,且僅為少部分,非施工不良所致,故不應由被告負責。 | 經查工程合約及圖說,並未建該天花板平面圖。有無維修孔,不得而知。凹痕並不明顯(見鑑定書第10頁) |
| | | 單價:15,200元數量:2處 合計:30,400元 | 此係設計不良所致,且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契約約定單價為135元/㎡,故本項修繕費用為135元×20㎡=2,700元 | 洩水坡度一般1/100~2/100算合理。依圖說A2-1建築線圍牆内高程+10,辦公室入口大門高程+40,高程差30cm,距離2489cm,洩水坡度30/2489>1/100尚合理。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5項:戶外RC地坪機械整體粉光,@3M切割w=1cm,h=2cm伸縮縫填補+PU塡縫,單價135元/m²打除面積20m²,打除平均以約5cm計,打除量20m²*0.05m=1m³依據「2019鑑定手冊(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出版108年9月)」,打除鋼筋混凝土9570元/m³。詳附件(9):參考資料:2019鑑定手冊,P9-3運棄4000元/式135元/m²*20m²+9570元/m³*1m³+4000元/式=1萬6270元(見鑑定書第10-11頁) |
| | | 單價:880,000元數量:1座 合計:880,000元 | | 鑑定會勘當時是滿水位(如附件7,編號:51),是否漏水需專業檢測及長時間觀測才能確定。(見鑑定書第11頁) |
| | | | | 鑑定當時鏽斑並不明顯,且使用已有時日。(見鑑定書第11頁) |
| | | 單價:1,070元 數量:1,072.3㎡合計:1,147,361元 | 1.本件廠房為100坪室內空間,被告最初施工結果最大高差僅2cm,此應屬合理誤差範圍。 2.被告完工後,亦已配合原告之指示,更換部分地磚,地坪幾乎已無高差,被告主張已無瑕疵。 | 鑑定會勘時並未發現地坪磁磚凹凸不平(見鑑定書第11頁) |
| | | | 被告主張並無高差問題,僅伸縮縫處有3~5mm高差,應屬合理範圍。 | 廠內:因廠房地坪鈺陞以自行僱工處理,故無法判斷原始高低差是否嚴重 戶外:並無明顯高低差(見鑑定書第11頁) |
| 六度研磨+表面硬化處理-A區(廠內1F)+B區(廠內2F) | | 單價:425元 數量:5,655㎡ 合計:2,403,375元 | 雖有此瑕疵,但此屬合約外之追加事項,且瑕疵屬合理範圍。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4項:整體粉光+金鋼砂(5kg/m²) 止滑地坪(拉毛),及圖說A1-3材料表均無六度研磨+表面硬化處理,故非合約項目。該項鈺陞已自行雇工處理,已覆蓋故無法判斷原始施作瑕疵情形。(見鑑定書第11頁) |
| 表層研磨+ 表面硬化處理-C區(廠內3FL)+D區(東側戶外廣) | | 單價:235元 數量:2,011㎡ 合計:472,585元 | 雖有此瑕疵,但此屬合約外之追加事項,且瑕疵屬於合理範圍。 | 依工程合約明細表壹、四、4項:整體粉光+金鋼砂(5kg/m²)止滑地坪(拉毛),及圖說A1-3材料表均無六度研磨+表面硬化處理,故非合約項目。該項鈺陞已自行雇工處理,已覆蓋故無法判斷原始施作瑕疵情形。(見鑑定書第11頁) |
| | | 單價:1,604,715元 數量:1座 合計:1,604,715元 | RC高牆位置被告係依照建築師提供之最新圖說施工,並無位置施作錯誤問題。 | 風水牆並非工程瑕疵問題。因兩造各有各的說法,並無提供有力證據 佐證。主要是何時的圖說?雙方均無在圖說上簽字及簽日期,故無法研判責任歸屬。(見鑑定書第11頁) |
| 圓狐外牆波浪垂直度及進出面不平整,多彩漆色澤不均勻 | | 單價:2,777,736元 數量:1式 合計:2,777,736元 | 被告認為並無垂直平整度不佳問題,亦無塗飾不均勻之瑕疵。 | 圓弧外牆採弧形浪板當模板施工確有難度。現場勘查圓弧外牆整體效果尚可,唯上下接續略不順、色澤不均勻為混凝土分次澆置造成。建議採瑕疵扣款933元/m²(外牆造型模板,單價1865元/m²之1/2)圓弧外牆面積438m²933元/m²*438m²=40萬8654元(見鑑定書第1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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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單價:26,000元數量:1式 合計:26,000元 | | 鑑定會勘當天不是雨天,無法確定是否滲水。依鈺陞提供照片,亦無法確定是否為花台滲水。(見鑑定書第12頁) |
| | | | | 馬路公共排水溝有固定排水孔數及排水溝蓋(基地外非合約範圍,屬追加工程),積水嚴重及落水頭(屬水電工程,非本工程)加大,非天泰之責。(見鑑定書第12頁) |
| | | 單價:25,000元數量:2座 合計:50,000元 | | 依工程合約壹、四、11項鋼構樓梯踏板+貼PVC塑膠地板及圖說A1-3材料表為PVC塑膠地板,此項為追加工程。樓梯平台有瑕疵敲除重做2000元/m²樓梯平台面積1.2m*2.5m=3m²2000元/m²*3m²*2座=1萬2000元(見鑑定書第12頁) |
| | | | 雖有此瑕疵,但原告請求費用不合理,且契約約定1株費用為2,331元 | 依工程合約並無大花紫葳及櫸木,但工程合約壹、六、11項〜壹、六、17項,7項喬木單價均為2331元/株,草皮復植依壹、六、19項假儉草單價79元/m²,每株樹穴1.5m*l.5m=2.25m²79元/m²*2.25m²=178元。舊株移除1000元/株2331+178+1000=3509元/株3509元/株*4=1萬4036元(見鑑定書第12頁) |
| | | 單價:1,722,700元 數量:1式 合計:1,722,700元 | 被告於施工完成時,並無此瑕疵,此係原告於被告工作完成後,就RC表層進行所謂六度研磨+表面硬化處理等非合約範圍之施工,始造成破損龜裂之情形,故非屬被告施作之瑕疵。 | 現場勘查時有發現部分地坪有雜物,採瑕疵扣款依工程合約壹、四、4項整體粉光+金剛砂(5kg/m2)止滑地坪(拉毛),單價65元/m²之1/2卽32.5元/m²面積4870m²32.5元/m²*4870m²=15萬8275元(見鑑定書第12至1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