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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補字第 39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396號 原   告 SIAE Microelettronica S.P.A. 法定代理人 Enrico Mascetti 訴訟代理人 楊佳陵律師       吳欣陽律師 原告與被告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10,608,691 元【計算式:美金3,672,877元×30.115(訴訟繫屬日民國109年 4月10日臺灣銀行即期賣出匯率)=110,608,691元,小數點以下 四捨五入】,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973,697元。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 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0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