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補字第 87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874號 原   告 宏驛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榮輝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曾聲請對被告密斯特杰飲食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   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茲限原告   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正後開事項㈠,如逾期未補正,即   駁回原告之訴。另請就後開事項㈡併予補正。  ㈠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2,500,000 元,應繳裁   判費25,750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500 元外,尚應補   繳25,250 元。  ㈡提出準備書狀1件及繕本1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0  日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