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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32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323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科家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嘉麒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矩陣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 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0 年11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 上訴。查本件上訴人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核定為新臺幣(下同) 75萬4,732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 萬2,390 元,未據上訴人繳 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 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 定。又上訴人具狀上訴未表明上訴理由,亦應於上開期限內提出 理由書到院。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育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                書 記 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