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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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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補字第 2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286號 聲 請 人 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照雄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第 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 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書記官 黃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