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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21 號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021號 原 告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陳柏均 被 告 織翊實業有限公司
劉亭佑 受告知人 宋坤挺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出資額 債權存在事件,本院於民國(下同)112年1月4日 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經 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 爰指定112年2月14日下午4時 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5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黃宣撫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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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