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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3 年度勞訴字第 2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訴字第22號
原      告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智先 
訴訟代理人兼 
送達代收人  蔡曜鴻 
被      告  曾渝晏 



上列當事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5月8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民事第6法庭為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鄭峻明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洪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