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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1527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527號 原 告 立亞創意紙品有限公司
原 告 呷百二自然洋菓子有限公司
共 同 吳妮靜律師 被 告 頭等艙飯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方素蝶
訴訟代理人 許文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10條規定,裁定命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境碩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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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