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票字第1342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順甲運輸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豐慶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吳佳賢間請求
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費新台幣1500元(台端聲請金額新台幣6,840,000元,依
非訟事件法第13條應徵聲請費新台幣3,000元,僅繳納新台幣1500元)。
三、相對人順甲運輸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豐慶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4 日
鳳山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