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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補字第 106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9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補字第1062號
原      告  陳慈慧  
訴訟代理人  蔡明哲律師
被      告  孫偉展  
            陳貴春  

            孫偉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9,471,373元。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補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12,416元,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理 由
一、因財產權而起訴,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備之程式。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分別明定。所謂交易價額,應以市價為準;又地政機關就不動產之交易價格已採實價登錄制度,故鄰近不動產於一定期間內所登錄之交易價格,應趨近於客觀之市場交易價格,可作為核定訴訟標的價額之基準。復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依其情形可以補正,經審判長定期間命其補正而不補正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明揭其旨。  
二、本件原告訴之聲明求為:㈠確認原告與被告孫偉展間就附表1編號1所示不動產(下稱A房地)之買賣關係不存在;㈡孫偉展應將A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原告,並遷出返還予原告;㈢確認原告與被告孫偉展間就附表1編號2所示不動產(下稱B房地)之買賣關係不存在;㈣被告陳貴春應將B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原告。上開聲明㈠與㈡間、㈢與㈣間雖屬不同訴訟標的,自經濟上觀之,其訴訟目的一致,不超出終局標的範圍,訴訟標的價額應擇其中價額最高者即A、B房地於起訴時之交易價額定之。查A、B房地均位於「陽明山莊」社區之鋼筋混凝土造大樓、屋齡約32年,A房地之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合計137.06平方公尺【計算式:95.96+9.71+(18,358.59×171/100000)=137.06,小數點第2位以下4捨5入】,B房地之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合計138.61平方公尺【計算式:93.38+11.27+(18,358.59×185/100000)=138.61,小數點第2位以下4捨5入】,有建物登記謄本在卷可稽。而相同社區鄰近條件相似之房地近期交易單價如附表2所示,平均交易單價為每坪新臺幣(下同)113,579元,有內政部不動交易實價登錄查詢資料附卷足憑,依此作為核定之基準應趨近於客觀市場交易價額,以此計算A房地之交易價額為4,709,059元(計算式:137.06㎡×0.3025×113,579元=4,709,059元,小數點以下4捨5入)、B房地之交易價額為4,762,314元(計算式:138.61㎡×0.3025×113,579元=4,762,314元,小數點以下4捨5入),而核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9,471,373元(計算式:4,709,059元+4,762,314元=9,471,373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12,41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爰裁定如主文。
三、當事人提出之書狀,依民事訴訟書狀規則規定,應以電腦文書方式即電腦打字製作,且合於該規則所載格式(包含:書狀為A4尺寸、以中文直式橫書由左至右記載,使用之字體、間距及墨色應於肉眼閱讀),併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9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徐彩芳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得抗告,如有不服,應於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若經合法抗告,本裁定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並受抗告法院之裁判);其餘命補正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李祥銘
附表1:
編號
不動產明細
 1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權利範圍17/10000),及其上同段1538建號建物(權利範圍全部,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0號8樓)
 2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權利範圍17/10000),及其上同段1040建號建物(權利範圍全部,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0號3樓)
附表2: 
地段位置或門牌
(均位於「陽明山莊」社區)
交易日期
(年/月/日)
每坪單價
(新臺幣)
高雄市○○區○○路000號13樓
115/6/13
130,221元
高雄市○○區○○路000號13樓
115/5/1
100,377元
高雄市○○區○○路000號4樓
115/5/10
121,018元
高雄市○○區○○路000號2樓
114/7/1
102,698元
   平均每坪單價(小數點以下4捨5入) 
113,5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