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系統更新將於10/17-10/18每日上午6時至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高雄簡易庭 101 年度雄簡字第 90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扣押款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雄簡字第903號 原   告 世芳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啟貞 被   告 亞鋼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和傳 訴訟代理人 洪雪芳 被   告 合巨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懷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等事件,本院於民國一○一年十一 月二十九日辯論終結,原定於同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宣判。 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定於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 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0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賴建旭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0 日 書 記 官 湯正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